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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戈壁淘金:馅饼,还是陷阱?.
发表于:2015-01-07 15:01:55

“晒着太阳唱着歌” 就挣钱?

“他叫我捐20万,我说一分钱都没有,他气得把我骂了出来。”

36岁的光伏电站“站长”老林被格尔木市政府的领导赶出了办公室。

“他叫我捐20万,我说一分钱都没有,他气得把我骂了出来。”靠在火锅店满是油腻的藤椅上,老林一边抽着烟,一边用调侃的口气跟他的“战友”们讲述白天的经历。

老林的三位皮肤晒得黝黑的“站长”朋友撇着嘴笑而不语——这样的情形并不陌生。

这是2012年7月11日晚上,青海小城格尔木。几家响当当的国有大型电力集团的光伏电站“站长”们正在这里小聚,拥挤的屋子烟雾缭绕。

受益于优惠政策,就像当年的西部淘金热,老林成为最早一批涌入格尔木淘金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者。干了一辈子“又脏又累”火电的老林认为,这回“晒着太阳唱着歌”就能把钱挣了。

一年以前的2011年8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1.15元/千瓦时的太阳能统一上网电价政策,这对遭遇行业寒冬,电池板大量积压,明星公司濒临破产的太阳能行业来说,无疑是根救命稻草。

与各路开发商一拍即合的地方政府,也誓言要把格尔木这个“兵城”、“汽车之城”重塑成一座“光伏之城”——建设全国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基地以及世界上最大的光伏电站群。现在,飞机在格尔木降落时,足足要花5分钟才能飞过政府规划的这片150多平方公里的蓝色电站区域。

最火热的西部光伏电站建设狂潮就此拉开序幕。

过去一年里,华能、国电、大唐、中电投等大型国企,正泰集团、汉能控股等大型民企,背景神秘的煤老板、林老板,以及国外太阳能公司和私募基金等各种背景的投资者如鲨鱼嗅到腥味般被吸引到戈壁,纷纷涌向距离青海首府西宁800公里远的格尔木戈壁——这里集中了青海省一半以上的光伏电站,而青海一省就占据了全国近三分之一的装机容量。

2011年9月最疯狂的时候,昔日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上甚至出现了“千人大会战”,四千多名工人在中电投集团的200兆瓦光伏电站上连夜施工,以冲刺“全球单体最大的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然而,一年蜜月期过后,类似老林这样抱着掘金梦想的电站开发商感受到了层层压力。
“虚高”的土地税

电站占用的都是戈壁、盐碱地等不毛之地,土地税算下来比招标还多得多,简直不可思议。

格尔木周边的景色非常荒凉,相对于极度贫瘠的土地资源,现在突然变得稀缺的阳光资源,看上去对这个沙漠中的小城更具有补偿性质。

即将开征的土地使用税就是“补偿”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在大城市到中小型县城每平方米从0.6元到30元不等,而对于在荒漠中建设太阳能发电厂所占用的土地,是否应收土地使用税并没有明确规定。

这成为争议的焦点。来自四面八方的电站投资者都异口同声地表示,就在半年前他们还被告知戈壁滩上的土地均为无偿划拨,但投资进来之后却被告知土地将不再免费。

地方政府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太阳能发电厂一次性投资巨大,迄今为止已为格尔木市带来了高达64亿元投资,占全市投资总额的42.54%,但与高额投资额相对应的,是光伏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税收却极其微薄。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由于电站收入来自电费,在格尔木投资了4亿元的正泰太阳能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2011年一共只交了不到15万元税。截至目前,其2012年的纳税总额也仅仅25万元。不仅如此,太阳能发电厂由于日常运营维护简单,往往只需要“一个人一条狗”——建成后对当地就业也贡献有限。

这种背景下,如果开征土地使用税,据正泰相关人士估计,其每年的纳税将是过去的5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研究员王斯成说,电站占用的都是戈壁、盐碱地等不毛之地,“算下来比招标还多得多,简直不可思议。”

同时,来自安监、环保、消防、绿化等各个部门的通知也在源源不断地汇总到站长们的办公桌上,“这都是要收钱。”上述电站负责人指着这些文件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们甚至担心,正在电站周围修建的一个总投资6900万元的“光伏大道”工程,最终也会摊派到各业主头上。

一位民营投资商说,他甚至曾被另一县政府指定一家设计单位做“环评”报告,设计单位开价即500万元,而做一份普通环评的费用通常为10万元左右。在电站建成后,如果要请电网来做入网监测试验,“出一次车就是200万”。对这些抱怨,格尔木市发改委的内部人士认为过于夸大其辞,他们“并没有听说过”,且很多收费“并非只针对光伏电站”。上述人士解释说,格尔木市不仅帮光伏企业组织青海省国开行、交行、工行等银团贷款,还对企业全部执行优惠利率,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炒卖“路条”

一个10兆瓦光伏电站的“路条”成本是60万-70万元,倒手后可以卖到200万元,而少数经过“三手”“四手”交易的“路条”价格就更高。

2012年7月20日,青海省发改委宣布,今年青海省将集中再放批1GW的光伏项目审批“路条”——这占据国家能源局2012年光伏装机3GW计划目标的三分之一,一时引来各方热议,批评者称这种盲目发展的做法令人担忧。

格尔木灼热的阳光资源原本一文不值,由于电网容量的限制,名额有限的开发权就成为跟采矿权一样宝贵的资源——业内将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权称之为“路条”。对远道而来的开发商而言,获得一纸路条,就相当于获得了一张通向财富之门的通行证。

早在2011年12月30日,青海省一位领导就在“青海省第三次新能源开发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明确表示,“目前前来接洽的企业已经大大超过了青海电网可承受的容量,不具备实力的企业,该退出的尽早退出”。

此言显然针对大量借机在青海“圈地”的开发商。为了避免被此类企业“忽悠”,青海省设置了三个门槛:优先考虑大型优秀发电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来青海发展光伏产业上游产业链的企业和做光热电站的企业。

以“到青海发展光伏产业上游产业链的企业”为例,这种“用制造换投资”的要求多提给在青海没有业务的民营和外资企业。“要拿路条就必须到青海投资光伏制造业,但现在整个行业都产能过剩,只有傻子才会去建新工厂。”一位业内人士批评说,国家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到了地方就成为招商引资的筹码,这种不顾产业环境硬性要求继续上马产能的做法,只会让已进入惨淡周期的新能源产业雪上加霜。

为了拿到路条,尽管不少投资商都承诺会投资上游制造业,但实际动工建设者寥寥无几。

此外,公司若要申请到“路条”,几乎都要耗费几个月和60万-70万元前期投资——先做前期规划、勘探,与地方政府对接,拿下项目土地,获得电网接入的初步许可意见,最后才能从地方发改委处拿到一纸“路条”。

当然,也有不用挤破头辛苦去跑“路条”的方法——买“路条”。通常市场行情是,一个10兆瓦电站的“路条”成本是60万-70万元,倒手后可以卖到200万元,平均市价0.2元/瓦。而少数经过“三手”“四手”交易的“路条”价格就更高。一位来自大唐新能源的内部人士说,他北京办公室每天至少有三拨人来买或者卖路条。

实事上,政策制定者也希望禁止路条买卖,但操作困难。卖方或凭借“路条”资源在买方成立的项目公司中拥有一定股份,等项目竣工后再择机退出,抑或是卖方先自行建设完电站,建成后再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买方——买卖双方往往通过“合作”的方式悄悄完成路条转让,这让灰色的路条“买卖”交易难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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