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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新能源项目推进会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召开。州委常委、县委书记杨振林,兴储世纪董事长、总裁韩勋建出席会议。
日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在浙江宁海举行高层会晤,双方就战略合作相关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对共同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数字化企业建设等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并最终完成战略合作签约。用友网络助理总裁兼高端经营管理部总经理何旭祥,副总裁兼离散事业部总经理齐晋,东方日升董事、总裁伍学纲,流程与信息中心总监单郸等出席签约仪式。
11月30日上午,随着内蒙古能源集团苏尼特左旗100万千瓦风储项目正式并网调试,标志着全区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有望跃升至全国第一。1-11月份,全区新能源发电量达到14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8%,稳居全国第一。
近日,《麻省理工科技评论》中国团队携手 DeepTech深科技以及领英(LinkedIn)中国,正式发布“GlocalIN Top50 中国全球化企业之科技面孔”。在此次评选中,凭借在技术能力、全球化发展等方面优势,古瑞瓦特成为新能源领域中国科技企业全球化典型代表之一。
近日,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数千万元B轮融资,由朝希资本独家投资。据悉,天永诚数十年来专注于有机硅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新能源行业龙头客户提供高可靠性与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并获得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
11月28日,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简称“链博会”)于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隆重开幕,晶澳科技在W2-E03展位展出了包括旗舰新品DeepBlue 4.0 Pro在内的多款高效产品及储能产品。当日下午,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中国能建国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泽翔,中国能建生产管理部主任陈静,中国能建葛洲坝国际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怀亮等领导一行参观了晶澳科技展位,与晶澳科技副总裁李栋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11月28日,《麻省理工科技评论》中国、DeepTech 与领英(LinkedIn)中国联合发布“GlocalIN Top50 中国全球化企业之科技面孔”企业图谱,正泰新能凭借在技术与创新实力、国际化人才建设、出海市场/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在众多行业领先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50家中国全球化企业中科技企业中的代表之一。同期入选的还有小米集团、海尔、比亚迪等行业头部企业。
日前,国家能源局就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受端消纳地区地方能源国企参与大规模风光基地投资建设的提案》做出回复,表示在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中,按照国家明确标准、地方组织项目的原则,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基地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送受两端的积极性,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考虑特高压送受端省区的合理诉求,鼓励牵头企业和受端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基地项目开发建设。这既有利于分担投资压力,又有利于达成并落实长期送受电协议,保障外送通道利用效率。
近日,正泰新能宣布承诺加入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SBTi),并在未来2年内规划设定科学碳目标。这也标志着正泰新能成为率先加入SBTi的新能源企业之一,正身体力行,为新能源行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样本,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表率作用。
11月16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数字能源” )在深圳签署新能源联合创新合作协议。中国华能副总经理樊启祥,科技部主任许世森,信息中心主任杨正新,国际部副主任刘文莉,华为高级副总裁、数字能源全球营销服体系总裁杨友桂,华为高级副总裁邹志磊,华为数字能源中国区智能光伏业务总裁邢清,华为中国区电力业务部总经理李继光共同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中国华能新能源事业部副主任赵民,华为数字能源中国区智能光伏业务副总裁杨宇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近日,凭借着长期以来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与企业人才培养战略的融合布局,爱士惟在多项以“雇主品牌建设”为核心的评选中荣获嘉奖。这不仅再次凸显了爱士惟的企业软实力,其整体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11月16日上午,由沾化区人民政府、滨州新能源集团共同主办的滨州市沾化区新能源5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滨海镇隆重举行。
新增负荷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文件;燃煤电厂未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范围内,能耗、排放等指标达到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机组已运行年限原则上不超过 20 年,剩余寿命应与建设的新能源相适应。
11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专题会,17家中央能源保供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等4家企业现场汇报了保供工作情况。
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享受容量补偿,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补偿上限暂按0.35元/千瓦时,补偿期暂按10年考虑,如有容量市场或容量电价相关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补偿所需资金暂由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不包括分散式分布式电源、光伏扶贫电站),电网企业按月测算补偿资金规模和各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标准。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不享受容量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