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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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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86号提案的答复。 其中,关于“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建议提到,国家林草局对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已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我省目前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修改后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尽最大力度支持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

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网友提问:沿海滩涂、坑塘水面土地性质的土地,是否可以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阿拉善盟:对风、光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

10月13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官方网站发布《阿拉善盟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用地及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部: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就85个项目用地、用海问题给予明确解答,

光伏用地的事端从不少见,“每一位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都多多少少的处理过用地的纠纷问题,阻工、投诉、漫天要价或者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比比皆是”,一位行业资深的项目经理告诉光伏們,几年前,新能源投资还没这么火爆的时候,这种问题就很常见了,甚至当年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也曾因为阻工问题导致项目迟迟未并网。这两年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越来越多企业涌入,随着社会对于光伏的认知程度的提高,‘行价’也越来越高了。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光伏项目开发成为各大能源集团投资的新热点,甚至许多其它行业的公司也纷纷涌入光伏行业,另一方面随着三北地区受电网结构和消纳问题的制约,各投资商近年来在中东南部抢滩登陆,引发了一轮中东南部光伏项目开发的新高潮。

河北率先严查农光项目,要求对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地;已形成实际占用耕地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以农为主、光伏为辅,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山西严控农光、林光复合项目用地,其中农光互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项目的,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意见;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山东更是于去年底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

河南:光伏占用农业用地,全面积为建设用地,应占补平衡!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

河南:光伏占用农业用地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

5月30日,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何继江对时代财经表示,土地使用瓶颈仍然是制约新能源发电的一大困难。

5月20日,河北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新能源开发企业座谈会,11家新能源开发代表企业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上,新能源处对近期研究制定的一系列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加强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一是严格执行光伏

深陷用地“困境” 山东、河北、广东等地面临光伏复合项目土地收紧问题!

一边是双碳目标下,新能源项目的密集开发与快速上马,另一边则是粮食安全与土地红线的不可逾越,对于中东部省份,尤其是农业与新能源发展兼顾的省份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严格落实耕地占补、进出平衡,做好建设用地审查认定

3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4月15日起实施。《通知》明确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地类认定规则。对报批时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应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

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启动存量光伏电站占用耕地摸底统计工作,文件要求对照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对已列入省年度计划、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附表

国家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明确用地管理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先后制定若干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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