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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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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新增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和500万千瓦海上光伏并网消纳。到2027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两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并网消纳。在沿海地区重点开展19个大型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布局工作,项目规模总计349万千瓦,其中盐城10个共181万千瓦,南通6个共108万千瓦,连云港3个共60万千瓦,推进新型储能科学布局,打造沿海“新能源+储能”多元化应用示范区

CPIA:2022年中国新增投运光储项目占新能源配储大部分份额

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新能源配储中,2022年全年新增投运光伏储能项目装机规模2204MW/4520MWh。

广东江门:新增集中式风光项目按10%/1h配储

储能中国网获悉,7月10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其中表示,重点对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进行规划布局,在负荷中心地区布局建设独立储能电站,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布局建设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电源侧、用户侧储能电站按照市场化原则,大力鼓励建设,不作具体布局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租赁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容量或自建电源侧储能电站,实现不少于发电装机容量 10%的配储要求。

7月6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能源力量》。其中有关抽水蓄能的内容:积极推进水电、核电等重大工程和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和氢能发展,不断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取得“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的优异成绩。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规模达到470万千瓦以上,用户侧储能规模达到3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

5月30日,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到南方电网公司调研。南方电网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刘启宏代表公司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贺晓柏参加调研座谈会。贺晓柏此前任南方电网公司总经济师,此次报道说明他已晋升南方电网公司高层。

4月26日,由国网能源研究院联合国家气候中心主办的“2023年中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发布会”在京召开。国网能源院经济与能源供需研究所在会上发布《中国电力供需分析报告2023》的研究报告,国家气候中心在会上发布《2022 年我国气候主要特征及2023 年夏季气候预测》研究报告。

天合光能高纪凡:推动新型储能加快走向能源变革的舞台中央

2023年3月23日-24日,中国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中国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大会在京顺利召开。此次大会以“奋进2023”为主题,超200家单位500多名行业代表共襄盛会。中国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受邀出席,与业内同仁碰撞思维火花、共享真知灼见,为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集智集力,共筑储能产业新生态。

广东:光伏项目审批、备案等,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到,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要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太阳能发电、风电、充电桩等能源类项目,不得在布局规划、指标安排、资源出让、核准(备案)手续办理、并网运营等方面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人民政协报》:国家电投为中国式现代化奉献绿色动力

编者按: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出版发行的第9452期《人民政协报》25-28版四个整版报道《国家电投:为中国式现代化奉献绿色动力》,从光伏治沙、矿山复垦、“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建设、清洁供暖、氢能产业创新、新型储能以及金融助力绿色能源发展七个方面,系统性、多维度展现国家电投胸怀“国之大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使命和担当。现将全部内容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一号文”也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营收超百亿元制造业企业不少于25家,产值超千亿元制造产业集群不少于7个,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5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42%,高技术制造业吸收外资比重达到36.5%,制造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不低于50%,社会研发费用投入占GDP比重稳定在4%左右,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创制造强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近日,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新型储能“削峰填谷”。对在新区备案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前后用户企业用电尖峰负荷实际削减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尖峰负荷削减量×10元/千瓦/次×重庆市全年电力需求侧响应次数,尖峰负荷削减量最大不超过储能装机容量。

12月29日,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发改委联合发布《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

发展新型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统筹新型储能发展各项工作,加快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今年1月和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对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本期邀请专家围绕新型储能发展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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