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以下简称《通知》)。东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启动了辖区内可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