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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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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文件指出,引导冶金产业结构升级,重点围绕满足出口需求,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等传统制造业产品结构调整,

国务院: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

3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市场监管司作为国家能源局负责市场监管、行业监管统筹协调的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对标对表局党组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服务大局、担当作为,以实干实效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能源监管新答卷。

江西:不能将预警信息作为限制屋顶分布式项目开发的依据

12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在纳入建设规模后一年内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超出时限或确认无法推进的项目,由所在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及时予以清理,并与当地电网企业衔接,以腾出接入空间。

广东:年度绿电交易量翻倍,绿证溢价1分/度

12月2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 2024 年度交易及年度绿电交易结果的通报》。

广东:2024年,220kV及以上风光电站将参与现货、绿电交易

11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4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704号)文件发布,对广东省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国家级九大清洁能源基地之一开建,新能源规划80GW

9月22日上午,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张家口崇礼发布《国网冀北电力新型电力系统全域综合示范行动》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启动建设冀北清洁能源基地新型电力系统全域综合示范区,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示范样板。

广东: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将参与绿电交易!

9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就《广东省可再生能源 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主体为符合绿证核发条件的各类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 、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 、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 海洋能发电等。

近日,辽宁省工信厅、辽宁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印发《2023年辽宁省绿电绿证交易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绿电交易优先组织,新能源发电主体可参照绿电交易外的剩余发电量与电网企业签署优先发电购售电合同。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较长周期并且稳定的价格水平。绿色电力交易价格根据绿电供需形成,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在成交价格中分别明确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价值。落实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交易结算等环节的优先定位,加强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衔接。

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较长周期并且稳定的价格水平。绿色电力交易价格根据绿电供需形成,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在成交价格中分别明确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价值。落实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交易结算等环节的优先定位,加强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衔接。

《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政策支撑。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优先纳入绿电交易。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附解读)

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开发利用核能,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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