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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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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8月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3年8月起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后续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新能源消纳、天气变化等因素,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再对尖峰电价机制进行完善。

新疆:尖峰时段电价上浮100%!

7月28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对峰谷时段划分进行了优化、扩大l峰谷浮动比例、设置深谷电价等。

尖峰上浮25%!辽宁省公布最新分时电价政策

7月19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通知指出,扩大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外的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其中,机关、部队、铁路(包括地下铁路、城铁)、医院可以选择执行,选定后原则上1个日历年保持不变。

扩大峰谷电价水平!贵州拟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

6月5日,关于对《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扩大实施范围。贵州省供电区域内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包括市 场化和代理购电用户)、电动汽车集中式充

日前,国网浙江发布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信息。根据信息,2023年6月尖峰电价高达1.7107元/度、高峰电价:1.4288元/度、低谷电价:0.4568元/度。

本市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除地铁、无轨电车、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优化时段划分。全年峰谷时段按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并在夏季(7、8月)、冬季(1、12月)各执行3小时的尖峰电价。调整峰谷价差。一般工商业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统一调整为1.8:1:0.3,大工业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统一调整为1.6:1:0.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国能日新储能EMS系统助力工商业储能高经济性应用

2023年,工商业储能投资经济性逐渐凸显。分时电价机制下,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用电成本的核心需求正不断推动工商业储能在工业园区的规模化应用。全国如浙江、湖北、上海、安徽、广东等多个省市的分时电价每天设置了两个高峰段,已具备工商业储能每天两充两放的条件。其中,浙江更是设置了尖峰时段以及多个谷时,进一步拉大峰谷电价差,从而扩大了电力用户利用储能低充高放套利的盈利空间。

4月2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在1月、7月、8月和12月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期,为进一步促进大型商业用户挖掘空调柔性控制潜力、加大综合能源利用力度,对专用变压器

辟谣!重庆发改委针对居民分时电价不实方案发表声明

公告发布后,部分网络平台流转多则我市居民分时电价方案,现特予严正声明,所传方案均为不实方案,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依法定程序,我委将于4月初发布居民分时电价听证方案,届时将邀请权威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欢迎社会各界持续关注。

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3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综合来看,夏、冬季午高峰期间,光伏支撑有力,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考虑极端情况,在严格测算边际条件下,迎峰度夏晚高峰可能存在约1000万千瓦供需缺口;迎峰度冬晚高峰可能存在约800万千瓦供需缺口。通过深入挖掘省内机组顶峰发电能力,积极争取省外富裕电力,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有效缓解部分供需缺口,必要时启动电力需求响应、采取负荷管理措施等积极应对。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时间的通知,原文如下: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电力(

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各阶梯电量从按月用电量调整为按年用电量计算。年度电量分档标准为: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2040千瓦时及以下(月均用电量170 千瓦时及以下);第二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2041-3120千瓦时 (月均用电量171-26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 3121 千瓦时及以上(月均用电量261 千瓦时及以上),分档电价标准保持不变。

10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各个季节峰谷电价时段,同时也进一步拉大了峰谷电价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月29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电价浮动比例: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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