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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于201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