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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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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条”现象是光伏产业的必然结果。在中国,先是“金太阳”政策时期的欺诈行为,后是“固定电价”政策时期的“路条”行为;在德国,既有补贴下调前光伏电站的“抢装”,也有政策失败带来的光伏产业停滞,各种现象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背后都是政策设计缺陷的必然结果。

  本报记者就通知的出台进行了多方采访,有业内人员以“三个非常”点赞本次新政: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新政对于保护开发商权益、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非常得力。“这次出台的政策,业界是相当欢迎的,它抓住了当前制约光伏电站健康发展的关键点,有利于从根源上确保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向规范、科学、良性发展的道路迈进。”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本报记者表示。

 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大的情况下,在项目投资开发环节也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要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这是继10月12日发布同为“特急文件”的《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要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大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要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10月28日,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下简称《通知》),《通知》指明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禁止各种地方保护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这是短期内能源局针对规范光伏发电所发的第三个文件,也是继10月12日发布同为“特急文件”的《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要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剑指高价路条倒卖和囤积路条不开工等现象。

10月28日,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展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10月12日和13日,国家能源局网站连发两条通知,分别是《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在光伏电站等电源项目投资过程中,有一些地区和项目存在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以及备案(核准)程序不透明等问题,甚至出现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投机行为,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扰乱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

由于光伏“路条”是企业项目开展的先决条件, “路条”买卖由此衍生出来。一个跟光伏毫无关系的小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凭借着个人关系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这一纸文件,然后再倒卖给那些希望拿到资源的行业内公司。

10月24日,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在的备案情况和装机进程,2014年光伏新增装机恐难实现13GW的目标,只能超过10GW。

  按照当初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项目核准制在制度设计中并不存在“路条”审批程序。当时仅在发改办投资(2005)1463号规定中,有“对特定项目试行出具咨询复函”的措施。然而,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却将针对特定项目的咨询复函,作为所有核准项目的一项核准前置条件。“路条”审批由此产生。

 光伏“路条”摊上大事了!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特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紧接着,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是国家能源局要对光伏“路条”动真格了。

国家能源局明年拟拿出200至300MW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创新。

  国家能源局发布《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15条措施加强落实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具体包括各地区要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等十五条措施。

近期,国家能源局连发两文件,分别为《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和《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电源项目投机行为受到能源主管部门的关注,违规操作将受到打击。

  近期,国家能源局连发两文件,分别为《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和《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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