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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光伏巨头十大提案 每一条都可能改变行业格局
发表于:2018-03-13 15:13:49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简称两会)正在京红红火火的地召开,作为将民意民声传达给党中央的重要方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都肩负使命,不遗余力地代表千万选民向中央传达自己的声音。

2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名单正式公布,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晶科能源CEO陈康平,通威股份董事长刘汉元,阳光电源总经理曹仁贤,隆基董事长钟宝申,中国能源研究会主任李俊峰在两会上的提案和发言都受到业内人士热切关注。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所面临的迫切问题,整理了几位人大代表的相关提案,看看刘汉元、南存辉、钟宝申、曹仁贤、陈康平……是都关注了行业发展中的哪些问题。

1、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双轨制”下的光伏亚健康发展状态

光伏指标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依然存在,指标如何合理分配不仅让各级能源部门累得不可开交,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双轨制”并存更滋生了大量全力寻租和腐败的空间。

因此,南存辉建议摒弃用指标控制发展规模的旧思想,用市场化机制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更多购电方和发电方直接市场化交易,促使光伏电力消纳和去补贴的完成。此外,建议通过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让企业充分接受市场考验,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并引导产业向规模合理化方向发展。

尽管能源局已下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但《通知》对分布式交易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分工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还未作出细致规定,导致地方试点项目申报时,发改委电力主管部门和新能源主管部门交叉管理,缺乏明确牵头及配合单位,不利于开展试点项目等;申报材料中要求电网企业出具试点申报相关支持性意见,包括电力消纳能力承诺函等,间接对试点工作的开展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得电网企业对试点项目申报缺乏积极性。

南存辉建议,明确试点工作的支持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重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工作,为后续全面开展打好坚实基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电网公司提供和合法途径获取的数据,对分布式发电试点项目编制电力消纳能力评估报告,组织公开评审,邀请电网企业参与评审并提意见,结果进行专家论证。提高电网企业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积极性,降低其责任担当风险。最后,建议各省级发改能源部门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出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开展的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全面落地。

2、税费过重

刘汉元列举光伏相关的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7%的增值税及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超过20种其他税费,以及国家补贴的发电收入还要全部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仅从光伏发电端看,每度电的税费成本已经达到0.17-0.23元,各类税费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了影响光伏成本高,导致其需要补贴的重要原因之一。”刘汉元说。“五险一金”缴费高则是光伏企业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五险一金”使得企业负担过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难以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阻碍员工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导致企业员工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同时还将影响企业的用工制度。

刘汉元建议,科学调整缴费标准,降低社保缴纳比例;增加各级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支出;直接划转国有资本经营利润的一部分充实社保基金。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税调高问题

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光伏补贴拖欠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之一。至今为止国家也没有出具更加有效的政策及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国家补贴目录确认周期和发放周期越来越长,申报程序繁琐。从申报到资金拨付时间跨度长达一年甚至两年以上,加重了拖欠问题。

南存辉建议,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目前0.019元/千瓦时上调至0.03元/千瓦时,并保证全部电量足额征收;优化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发放及报审机制。简化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申报、拨付程序,建立高效的补贴申报审批管理流程,建议改为每季度申报一次,半年审批公布一次,确保补贴资金能及时到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第三,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以强制配额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水平,促进降低发电成本,弱化对补贴的依赖性。加快推进绿证强制交易工作,促进补贴压力转移及利益优化分配,避免补贴缺口越滚越大。

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李俊峰诙谐地打了个形象的比喻:一个母亲在女儿五岁的时候买了条裙子给她,直到13岁还让她穿,穿不了还责怪她长得太快了。

曹仁贤也表示,可再生能源补贴不是补给了可再生能源企业,而是环境成本。他建议将可再生能源附加由现在的1.9分钱提高到3分钱左右,以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困局。

4、绿证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施问题

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我国仍面临市场化程度偏低,全社会缺乏绿色电力消费的意识,绿色电力的市场交易渠道不通畅等问题。去年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2017年7月1日,我国绿色电力证书正式开展认购工作,但认购交易还处于一个非常小的规模。

南存辉建议,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设置强制购买主体清单和自愿购买清单。由发改委能源局设置购买主体类型清单。对绿证设定有效期、最低价和最高限价。建立和完善绿证体系配套的监管和处罚机制。尽快施行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明确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优先地位,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指标(数量或比例)。建立差异化指标分解机制,充分考虑各省市区历史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情况、资源、电力需求等因素,使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配。明确强制配额的主体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强制认购主体,同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

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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