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信息 > 邮件 » 2018.03.13 > 正文
  • 朋友圈
  • 微 信
  • 微 博
  • 收 藏
光伏电价调整后家庭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选择
发表于:2018-03-13 15:10:10
来源:光伏天地

 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文件指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资源区不同电价分别是0.55元/千瓦时,0.65元/千瓦时,0.75元/千瓦时;余电上网”模式度电补贴标准由0.42元/千瓦时下降到0.37元/千瓦时。

那么在新电价形式下,分布式光伏选择哪种上网模式收益更好呢?

今年6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指出要上调燃煤电厂标杆电价,按照新的燃煤电厂标杆电价及光伏电价,绝大多数地区分布式余电上网电价(脱硫煤标杆电价+0.37元/kWh,暂不考虑地方补贴)已超过全额上网电价,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分布式余电上网电价I类及II的资源区电价均已超过了全额上网电价,III类资源区除贵州、冀南、安徽、河南四个地区,其他地区余电上网电价也均超过全额上网电价。自用电价+0.37元/kWh>余电上网电价(脱硫煤标杆电价+0.37元/kWh)>全额上网标杆电价,这样的电价格局,“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收益会更好,也说明国家政策是鼓励电站投资商选择此发电模式的,这种模式也能更好的体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本质:电力就近消纳。

综上所述,伴随着光伏电价的调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收益明显高于“全额上网”模式,各光伏电站投资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可优先考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FR:光伏天地

责任编辑:肖舟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阳光电源
    1
  • 日榜
  • 周榜
  • 月榜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