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自用比例要求上,各省政策呈现出明显的梯度差异:
高比例强制自用:内蒙古要求一般工商业光伏自用比例不低于90%,吉林则规定上网电量不得超过20%,即自用比例需达80%以上,为17省中要求最严格的地区。宁夏则分场景管控,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项目自用比例不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项目不低于50%。
中等比例动态调整:山西、山东、广西、海南、辽宁、湖北等7省要求自用比例不低于50%。其中,山东明确对年自发自用电量低于50%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湖北规定超额电量可申请次年补结。
暂不设限市场主导:福建、浙江、安徽、广东、江苏等6省现阶段暂不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用比例作强制要求。例如,江苏在正式文件中删除了“适时明确具体比例”的表述,福建则表示后续将视电网消纳情况适时研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