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都昌县赣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都昌县赣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都昌县万户镇20MW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都发改文[2014]3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受
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都昌县万户镇20MW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施工
2、项目江西省都昌县万户镇
3、项目类型:光伏发项目
4、建设内容:力工程
5、结构类型:无
6、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6亿元
8、招标内容:都昌县万户镇20MW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场地平整、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场内道路、场区围栏、水电源接引、监控安保系统、系统调试、送出线路工程、缺陷修复及质保服务等。项目征地、报建、并网及验收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予以必要的配合。
10、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20MWp,采用35KV电压等级接入芗溪35kV变电所,整体工程占地约830亩,总投资约20000万元,距都昌县城48km。东经116.28,北纬29.17。海拔30m,距杭瑞高速15km。距芗溪35kV变电站不足6km。年有效日照辐射量为4585MJ/㎡,日照小时数1273h,平均气温17℃,场地开阔、平坦,扩容空间大。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11年2月1日以来,企业已完成的单项合同为20MW及以上光伏EPC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总分:100分。
1、报价评审:80分。
最低投标报价得满分80分,并以此为基准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都昌县赣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都昌县万户镇20mw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变更
联系人:郝 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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