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全资子公司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项目名称为“镇江新区1mw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批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预算金额为840万元。
该项目为镇江市首个获国家财政补助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2010年5月获批,于2011年11月底全部完成安装及成功投入使用。项目装机总容量为1.05兆瓦,总面积13087.4平方米,主要利用公司厂房、办公楼及职工宿舍等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自发自用。
项目前20年发电电量可达93.645万kWh,按照2010年常规火电厂平均标煤耗349g/kWh,每年节省燃煤326.7多吨,每年减轻排放温室效应性气体CO2872多吨;每年减少排放大气污染气体SO2约6.64吨、NOX约2.2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