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图书馆 » 政策方针 » 甘肃 »

甘发改价管〔2016〕370号 甘肃发改委《关于部分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

Word文档
  • 文件类型:Word文档
  • 文件大小:11.89K
  • 更新日期:2016-05-04
  • 浏览次数:539   下载次数:0
进入下载
详细介绍
 省电力公司,有关光伏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 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省内部分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黑河水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甘州区南滩二期30兆瓦等光伏发电、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嘉峪关西戈壁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属国家划定的Ⅰ类资源区,上网电价按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0元(含税)执行。

二、上述上网电价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下同)以内的部分,由省电力公司负担;高出部分通过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光电上网电价中由电网负担部分相应调整。

三、上述电价自电站发电之日起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 图书馆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下载地址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书馆
本类下载排行
总下载排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