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光伏行业全媒体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光伏大数据 » 光伏政策库
2017年度浙江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公告
打印
收藏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21号)的竞争性分配程序,现已完成初步审核和审核确认两个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2017年全省共有13个县(市、区)、10个 镇(街道、开发区)申请竞争清洁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经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均符合专家评审要求(详见附表)。

二、专家评审

(一)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17年3月7—8日,地点:杭州。

(二)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由省有关部门抽签确定7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

(三)评审方式

采用申报材料评审和电话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综合打分排序。

三、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专家评审的县(市、区)于3月6日(周一)前将答辩人员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报至省能源局、省财政厅。

(二)请答辩人员做好答辩准备,并在评审期间全天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省能源局电力与新能源处

王国庆电话:0571-87051712,0571-87051722(兼传真);

省财政厅经建处

赵霞电话:0571-87055752,0571-87058450(传真)。

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日

附件

2017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审核结果

FR:浙江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