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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局:调减的2016年部分光伏电站名单及规模指标优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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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性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6〕97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下达2016年湖南省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6〕635号)文件精神,近期我局组织对纳入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进行了两次现场查看,并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2016年调整规模指标的项目进行了优选评定。现将拟调减的2016年光伏电站名单和申报2016年调整规模指标的光伏电站优选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1、调减的2016年部分光伏电站名单。根据有关规定和现场查看情况,对纳入2016年实施方案但未实质性开工建设的茶陵县火田乡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沅江市瓦岗湖双东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长沙市宁乡县双凫铺镇合轩村20MW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站(一期)、长沙县春华镇九田村20兆瓦分布式农业光伏项目、石门县汪家冲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等5个项目的规模指标全部予以调减,所调减的规模指标共计10万千瓦。

2、申报2016年调整规模指标的优选评定结果。根据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市州申报的35个项目进行了优选评定,优选排序前5名的项目分别是长沙望城区东城镇分布式渔光互补项目(装机2万千瓦)、晶科电力郴州嘉禾县坦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2万千瓦)、郴州桂阳县荷叶镇林光互补项目(装机2万千瓦)、常德桃源县白洋河渔场一段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2万千瓦)、岳阳华容县万庾镇虾扒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2万千瓦)。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单位和联系电话:湖南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电话(传真):0731-89665048 。

湖南省能源局

2016年12月22日

FR:湖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