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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发电自家用“余电”卖钱1600
发表于:2013-11-29 08:55:00

   28日上午,萍乡朱建兵来到国网莲花县供电公司结账,但他不是来缴电费的,而是来“收”电费的。他的“发电站”开工7个多月来一直在运行,自家用不完的电“卖”给了国家电网,当天他“收”得电费1613.29元。

7个多月卖电3325千瓦时

原来,家住江西省莲花县城金城大道杨家新村的朱建兵在自家屋顶建了一个装机容量为4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从今年3月12日起,这套设备成功并网发电,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成为全省居民光伏卖电第一人。

此次结算的是自并网发电至10月底期间的上网收益,这期间,累计发电4156千瓦时,其中,余电3325千瓦时上网卖给了国家电网,按照江西省物价局确定的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开具普通发票结算。

全省已有1773户居民申请“发电”

朱建兵对收回投资成本比较乐观。据他介绍,按莲花县的日照时间,预计年发电量5000~6000千瓦时。现在冬季白天日照时间短,最多时一天还能发25度电,而夏天最多时一天可发到35度电。他算了一笔经济账,上网卖电收益加上省财政专项补贴,再加上国家将要出台的有关补贴,估计五年可以收回成本。

为了鼓励城乡居民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江西今年启动了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力争三年之内建成1万户。被列入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项目,将享受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峰瓦,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峰瓦。

据介绍,今年我省各地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高涨。截至10月中旬,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一期结束,1773户居民申请建设“屋顶光伏电站”,75户已建成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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