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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80%光伏企业“体重”未达标
发表于:2013-09-04 09:03:00

  “一刀切”恐误伤创新型企业

目前,国内光伏行业已经逐渐摆脱之前单纯追求产能、拼杀价格的阶段,产品差异化的应用市场正在逐渐被打开,此时,规模大小已不是企业降低成本的关键因素。

赵永红说:“7月14日出台的‘国八条’并没有出现提高产业集中度、抓大放小的说法,反而是很明确地提出,要扶持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但现在这类创新型企业正面临被挤出国家扶持政策的范围。”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含有,凡是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的条款。

“这比‘双反’对浙江企业的打击还大。‘一刀切’政策恐将误伤浙江成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赵永红说,“小企业通常都是创新活动最活跃。浙江就有众多这样的企业,他们的创新体现在技术上、产品上、市场定、业务上、财务模型上等多个方面。”

据记者了解,杭州天裕光能是一家非晶薄膜产品企业,在晶硅之间拼杀低价的期间,通过转型和市场创新及时摆脱了价格的恶性竞争,成功完成了销售额3000万到1个多亿的飞跃,而其产能不足要求的50兆瓦;浙江龙焱能源,创始人是曾供职于美国能源部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达20年的吴选之教授。龙焱是国内极少从事碲化镉薄膜路线自主化研发的企业,其产品转化率已经接近美国第一太阳能,是全国唯一具有碲化镉量产能力的企业,也是全球除美国第一太阳能以外的仅有的碲化镉量产企业,但同样是产能规模不足50兆瓦的企业;合大太阳能通过国家首片“光伏瓦”研发的成功,首次将光伏产品变成光伏建筑材料,该企业销售产值正在迅速增长中,其组件规模也尚未达到“征求意见稿”规定中的200兆瓦……

“仅按照‘征求意见稿’一个规模的条件,将这些优质企业推出享受国内市场的扶持政策、出口退税的扶持范围,无疑将是国家技术创新的重大损失。”赵永红说。

对此,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光伏产业研究所所长、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高宏玲解释说:“这个行业规范条件并非强制性的。不是说这个条件出来了,所有的企业都要按照这个条件执行。只是说满足这个条件的企业,会享受某些政策的扶持,仍然是一个‘原有过剩产能去产能’的过程。”

“对于浙江的情况,我们也比较了解。但如果这次政策的出台考虑过于全面、拘泥于细节,正式文件就不容易推出来。对于这些企业,今后地方政府也许会出台一些适合本省的政策扶持计划。”高宏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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