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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发表于:2012-04-21 17:30:56
来源:www.solarbe.com作者:solarb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ning of 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
201*-××-××发布                           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与利用、环境保护等要求,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和发展,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地面安装和建筑附加(BAPV)的并网型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了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般原则和主要设计要点。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xxxxx(地址:xxxx,邮编:xxxx)。
本规范主编单位: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新疆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钧石能源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XXX、XXX、XXX、XXX 、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

   
Contents
6 Temporary facilities and venues of construction..................................................... 10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国家积极发展光伏电站的需要,提高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面安装和光伏建筑附加(BAPV)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并网型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BIPV)。
1.0.3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实际,因地、因时制宜,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妥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各部位的施工。
1.0.4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实际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1.0.5 施工组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组织设计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2.0.2 光伏建筑附加(BAPV)building attached photovoltaics

指将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附着在建筑物上,引出端经过控制器、逆变器与公用电网相连接,形成户用并网光伏系统。亦称光伏建筑附加。
指将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集成到建筑物上,同时承担建筑结构功能和光伏发电功能;引出端经过控制器、逆变器与公用电网相连接,从而形成户用并网光伏系统。亦称光伏建筑一体化。
2.0.4 并网光伏电站 grid-connected PV power station
指接入公用电网(输电网或配电网)运行的光伏电站。
2.0.5 光伏组件PV module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光伏电池组合装置。
2.0.6 光伏阵列PV array
指由若干个光伏电池组件或光伏电池板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地基、太阳跟踪器、温度控制器等类似的部件不包括在阵列中。
2.0.7 汇流箱combining manifolds
指在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中,将一定数量规格相同的光伏组件串联起来,组成一个个光伏串列,然后再将若干个光伏串列并联汇流后接入的装置。
2.0.8 逆变器  grid-connected inverter
指将光伏阵列的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同时又具备各种保护功能并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下能够实现自动并网的装置。
2.0.9 光伏支架 PV support bracket
指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电池面板而设计的特殊支架。
2.0.10调试debugging
指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结束后、移交生产前,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整定和一系列试验工作的总称。
2.0.11施工总平面布置construction site layout plan
指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对各项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进行规划和布置。
2.0.12施工总进度 total schedule for construction
指工程总体施工工期和各节点的控制进度。

3 基本规定
3.0.1施工组织设计应综合分析光伏发电工程装机规模、建设条件、现有施工水平和特点等,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方针。
3.0.2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光伏发电工程合理的建设期限需求和实现工程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
3.0.3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应对工程的特点、性质、工程量大小等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3.0.4施工组织设计应加强各施工段的综合平衡,调整好各时段的施工密度,降低劳动力高峰系数,均衡连续施工。
3.0.5施工总布置应充分考虑建(构)筑物、场地和设备的永临结合,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建设。
3.0.6施工总进度应重点研究和优化关键路径,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
3.0.7 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前提下,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力求精简。
3.0.9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光伏发电工程主体设计方案;
2主要工程量和工程投资概算(估算);
    3主要设备清单及主要材料清单;
    4主体设备技术文件及新产品的工艺性试验资料;
    5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和已签约的与工程有关的协议;
    6拟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清单;
    7现场情况调查资料。
3.0.11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从施工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
    2根据当前社会综合施工水平,排定项目工程工期;
3从施工的全局出发,根据工程区地形地质条件,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选择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设备、机具;
4合理确定各种物资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需求量和配置;
5根据工程量、排定的工程工期、选择的施工方案和拟投入的劳动力资源等,为编制工程概算(估算)提供必要的资料;
    6根据合同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交叉作业,确定节点进度计划。
    7 提出施工交通运输方案;
    8提出与施工有关的组织、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措施。

4 施工准备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准备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在开工前进行全场性施工准备,开工后针对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及时对全场性施工准备做出补充和调整。
4.1.2 全场性施工准备前应根据地面光伏发电工程、BAPV光伏发电工程各自的特点与施工难点,明确管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文明施工目标等。
4.2 技术准备
4.2.1 技术准备应对以下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与分析:
1 站址区的自然条件,包括地形与地质构造与状态、水文地质、地震级别与烈度、气象资料(气温、雨、雪、风和雷电等)等,分析气候对工程施工带来的影响。BAPV工程还应掌握原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分析荷载变化对原建(构)筑物的影响等。
2 项目建设地区的技术经济条件,包括当地施工企业及制造加工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及技术状况、物资供应状况、地方能源和交通运输状况、医疗和消防状况等。
3其它有关设计资料,包括工程的批准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法规、设备技术文件、相似项目的经验资料等。
4.2.2 参加施工和经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技术资料的熟悉与审查工作,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4.2.3 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项目的工程量,由现行预算定额或地区计价表、施工方案、费用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等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预算。
4.3 物资准备
4.3.1 物资准备主要包括建筑安装材料的准备,构件、配件和非标制品的加工准备,生产工艺设备的准备和施工机械的准备等。
4.3.2 根据施工项目的工程量及工期,确定施工机械台班量,制订主要材料需求量计划,构件、配件和半成品需求量计划,施工机械需求量计划。
4.3.3 根据各种物资的需求量计划,拟定运输计划和运输方案,确定物资进场时间。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明确物资储存或堆放的地点。
4.4 施工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4.4.1 根据项目规模、结构特点和复杂程度,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4.2 应制订施工准备工作计划表,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4.4.3 根据施工各项目的工程量及工期,确定综合劳动力和重要工种劳动力的需求量计划,制订施工各阶段劳动力配备表。
4.4.4 制订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前应对施工队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并明确任务和做好分工协作。
4.5 现场准备
4.5.1 施工现场准备主要包括施工场地的控制网测量、“四通一平”、施工现场的补充勘探、消防设施的设置以及临时设施的搭建等。
4.5.2 应根据现场情况,在噪音控制、粉尘污染防治、固体弃废物管理、水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制定有效的环保措施,并组织实施。BAPV工程应重点分析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提出有效降噪措施。

5 施工总布置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总布置包括施工场地统筹划分、交通组织、临时建筑、临时供水供电、材料堆放等场地的合理布置及竖向规划。
5.1.2 施工总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总体布局合理,场地分配与各标段施工任务相适应,方便施工管理。
2 合理利用地形,减少场地平整的土石方量。尽量利用场内不建及缓建位置,节约用地。减少临时设施投资及现场运输费用。
3 合理组织交通,避免相互干扰,力求交通短捷。大宗材料堆场选择时应注意选择合理的运输半径。
4 施工分区应符合施工总体部署和施工流程要求。土建及安装施工间互不干扰,便于管理。
5 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6 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
5.2 施工区域划分
5.2.1 施工区域分为施工生产区及施工生活区:
1 施工生产区包括土建作业与堆放场、安装作业与堆放场、机械动力及检修场、光伏阵列及安装材料堆场、水泥砂石料堆场及混凝土搅拌站等。
2施工生活区包现场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日常生活所需的办公、休息、餐饮等建筑。
5.2.2 BAPV工程施工区域划分应满足:
1 BAPV工程与建(构)筑物同时建设时,应作为整体工程的一个部分,统一进行施工区域划分,并应充分利用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建成后形成的可用内部空间及空闲场地。
2 在已有建筑物进行BAPV工程建设时,应考虑施工对建筑物周边环境及建筑物使用方的影响,充分利用建筑物及附近已有设施,减少施工生产区和生活区的占地面积。
5.3 施工总布置方案
5.3.1 施工生活区布置时宜采用集中布置形式。
5.3.2 施工生产区布置时,各类堆场、施工机具停放、机械动力及检修场、水泥砂石料堆场及混凝土搅拌站宜集中独立布置。
5.3.3施工现场分标段较多的工程,可根据现场情况按标段独立布置生产、生活区。
5.3.4 BAPV项目应结合建筑物屋顶结构形式、建筑物内部空间、附近场地情况、主体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进行布置。施工生活区与生产区宜相互独立、避免干扰。
5.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4.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面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宜在不小于1:2000地形图上绘制,并带有坐标方格网。BAPV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能够反映建(构)筑物位置及周边可利用场地。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光伏阵列、升压站、综合楼、围墙、各作业场、堆放场、临时道路和永久道路、主要供水供电管线、施工期间场区及施工区竖向布置、排水设施及租地边界等相对位置及平面布置尺寸、坐标和标高等。图中应注明施工区测量控制网基点的位置、坐标及标高。
3 BAPV工程应注明拟建建(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相对位置及平面布置尺寸、坐标和标高等。
6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生活区布置以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应依托进场道路布置。
6.1.2 施工生产区布置时,宜利用场内不建或缓建位置灵活布置,用地应从严控制,减少单纯施工所需临时租地。
6.1.4 合理安排土建及安装先后顺序,避免工作面间相互干扰。
6.1.5 施工场地内竖向布置(含场地排水),应与电站竖向布置统一规划。
6.2 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布置
6.2.1 施工临时设施有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修配间等建(构)筑物,临时设施与施工工地间距满足消防安全距离,避免相互干扰。
6.2.2 施工各工地布置时应综合利用空地,并考虑扩建条件,同时各工地应靠近使用地点,避免二次搬运。
6.2.3 混泥土搅拌站及砂石水泥堆场,应靠近基础施工点,减少运输距离。钢筋凝土预制场,宜靠近搅拌站布置。
6.2.4 主要设备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存放场地应采取防水、防倾倒等措施。
    2 宜集中存放,便于管理。
6.2.5 电站临时施工建筑总面积应根据电站规模、当地环境和生活条件确定。
6.3 供水、供电及通信
6.3.1 施工现场的供水量应满足全工地的直接生产用水、施工机具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综合最大需求。
6.3.2 施工区在无直接引接水管线条件时,可采用水罐车运输,同时场内应设临时水池。
6.3.3施工现场的供电量应满足全工地的土建和安装的动力用电、焊接、照明等的最大用电量。
6.3.4 施工通信范围含由当地电信局引到现场施工通信总机的引入端,但不包括通信总机。场内可按标段划分情况配对外中继线。配置时应永临结合。

7 施工总进度
7.1 一般规定
7.1.1 编制施工总进度时,应分析论证合同工期的合理性,结合主要设备供货时间、施工机械化程度、劳动力资源配备和国内当前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水平,合理安排施工期。
7.1.2合理的施工工期应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有利于优化工程投资和降低建设成本。
7.1.3 光伏发电工程建设一般划分为四个施工时段:
    1 工程筹建期:工程正式开工前,建设方为主体工程施工承包商具备进场开工条件进行筹备所需的时间;
    2 工程准备期:准备工程开工起至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一般包括:“四通一平”、临时设施建设等;
    3 主体工程施工期:自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开始,至首批光伏阵列发电;
    4 工程完建期:自首批发电光伏阵列投入运行至工程竣工。
编制施工总进度时,工程施工总工期应为后三项工期之和。工程建设相邻两个阶段的工作可交叉进行。
7.1.4 施工总进度一般采用下列三种表现型式:
1) 网络施工进度表(关键路径法)
2)横道施工进度表
3)斜线施工进度表
7.2 施工总进度编制原则
7.2.1 编制施工总进度应遵守下列原则:
1 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2 采用国内平均先进施工水平合理安排工期;
3 资源均衡分配;
4 各项目施工程序前后兼顾、衔接合理、施工均衡;
7.2.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里程碑节点宜按以下划分:
1 “四通一平”施工单位进场(工程开工)
2 “四通一平”及临建完成
3 光伏阵列基础、支架施工完成
4 生产综合楼、配电室等建筑物土建完成
5首批光伏发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6 首批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7 末批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8 工程整体移交生产
9 整体竣工投产
7.2.3 施工总进度编制宜按照上述九节点进行工期排定,提出施工关键线路,突出主、次关键工程;明确开工、首个阵列并网发电和工程完工日期。
7.2.4 施工工期的排定应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分析相应的有效施工工日。一般混凝土浇筑的月工作日数按25d计,光伏电池组件安装的月工作日数按25d计,其他电气设备安装按28d计。
7.2.5 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和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进度应协调与土建工程施工的交叉衔接。处理好土建和安装、主体与附属、阵列投产与续建施工等方面的关系。
7.2.6 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见表7.2-1。
7.2.6-1 光伏发电工程工期定额表
单位:天
序号
地区类别
装机容量
光伏阵列基础开工至安装开始
光伏阵列支架开始安装至组件完成
光伏阵列配套电气设备基础及构筑物建设完成
光伏阵列配套电气设备安装至完成工
升压站基础开工至安装开始
升压站内设备安装至完成
系统开始调试至并网发电
光伏阵列基础开工至并网发电
 
 
 
1
2
3
4
5
6
7
8
 
项间关系
 
 
 
 
 
 
 
 
5+6+7
1
I类地区
10MW
71
91
30
48
148
32
3
183
2
Ⅱ类地区
10MW
81
103
34
55
168
37
4
209
3
Ⅲ类地区
10MW
86
110
36
58
178
39
4
221
4
Ⅳ类地区
10MW
96
123
41
65
200
44
5
249
    1:当装机容量小于10MW时,1、2、3、4项工期定额可进行相应折减。
    2:当光伏阵列基础采用自进式构架时,套用本表第2项可适当调整。
3:本表中升压站电压等级为35kv,若升压站电压等级高于35kv时,表中5、6项可适当调整。
    4:当电站采用一级升压、无升压站时,本表第5和6项时间应相应减少。
    5:对于高海拔区域,其工期调整系数参考附录1中海拔高度调整系数表。
6:本工期定额不含“现场施工准备”,该工期是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大纲设计已批准,工程及施工用地的征(租)手续已办妥,与各施工单位签定的合同已经生效,主要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开始进行总体施工准备工作起直至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所需的工期。在此以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前期工作及非现场性准备工作不计算在内,通常为2~3个月。
7:地区类别划分见附录B。
7.3 施工进度控制
7.3.1 施工进度控制应拟定或以施工合同约定的投产日期为最终目标。
7.3.2 施工进度控制应全部或部分编制下列辅助计划和措施:
 1施工准备计划;
 2保证工期的措施;
 3 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供应计划;
 4 主要施工机械的配置计划;
    5 劳动力平衡计划。
7.3.3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应以里程碑进度为节点,土建、安装、调试作业的安排均应确保里程碑进度的实现。
7.3.4 工程进度控制应根据施工综合进度要求,提出主要设备、施工图纸和资料的交付进度,不应因设备供货延后或设计文件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
7.3.5施工组织设计应以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为依据,对各单位工程施工物资(包括设备、材料等)的需求计划进行综合安排。
7.3.6 场内交通主干线应先行安排施工,并确定施工道路投入使用时间。
7.3.7 根据混凝土供应方式可提前建设砂石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
7.3.8 准备工程如场地平整、施工工厂设施等的建设应与所服务的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协调安排。
7.3.9 工程防洪排涝设施及水保、环保措施施工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7.3.10 光伏阵列基础混凝土施工可安排开挖与混凝土浇筑平行作业;光伏设备安装可安排与电缆敷设、电器设备安装平行作业;综合楼、升压站施工应与光伏阵列施工平行作业。
7.3.11 BAPV工程施工应力求与建(构)筑物施工同期进行。对于已建建(构)筑物上的BAPV工程施工,应统筹兼顾建(构)筑物改造和支架(设备)安装的先后顺序,可交叉作业。
7.3.12 .基础混凝土浇筑应兼顾接地、电缆及各种埋件安装等工序。
7.3.13 对于处于关键线路上的电池组件安装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进度应在施工总进度中逐项确定。
7.3.14 施工总进度应考虑电池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调试的时间,应在各光伏阵列分别安装过程中交叉调试,力争少占用工程直线工期。

8 主体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
8.1 一般原则
8.1.1 施工方案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1 确保实现光伏发电功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有利于节约工期和施工成本;
    3 有利于先后作业之间、土建工程与设备安装之间、各道工序之间协调均衡;
    4 施工强度和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资源需求均衡;
5 有利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便于文明施工。
6 应充分考虑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施工预案。应分别对雨季、高温、低温状态下的施工提出应急方案和措施。
8.1.2 施工设备选择及劳动力组合宜遵守下列原则:
    1 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条件,符合设计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施工强度要求;
    2 设备性能机动、灵活、高效、能耗低、运行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 设备通用性强,能在工程项目中持续使用;
    4 设备购置及运行费用较低,易于获得零、配件,便于维修、保养、管理和调度;
    5 新型施工设备宜成套应用于工程,单一施工设备应用时,应与现有施工设备生产率相适应;
    6 在设备选择配套的基础上,施工作业人员应按工作面、工作班制、施工方法以混合工种结合国内平均先进水平进行劳动力优化组合设计。
8.1.3 施工方案选择应针对地面光伏发电工程和BAPV光伏发电工程满足不同的施工顺序要求:
    1对于地面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应按照先准备后开工、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先土建后设备安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2对于BAPV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应先确认好施工及材料运输通道,搭建好安全防护设施再开工。并在确认并网点及设备房后选择电缆路由通道。整体施工宜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
8.2 土建工程施工
8.2.1 一般规定
1、地面光伏发电工程土建施工范围包括:场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支架基础开挖(或静压桩施工)、支架基础混凝土浇筑、支架安装、电缆沟开挖与衬砌、综合楼基础开挖(地基处理)、中控楼砌筑和装修、升压站设备基础开挖与砌筑、围墙砌筑、暖通及给排水、水保环保措施和防洪排涝设施施工等。
2、BAPV工程土建施工范围包括:建筑物加固(如有必要)和防水保温层的修复、场内道路施工、基础螺栓钻孔和支架安装、电缆桥架安装、综合楼基础开挖(地基处理)、综合楼砌筑和装修、升压站设备基础开挖与砌筑、围墙砌筑、暖通及给排水、水保环保措施和防洪排涝设施施工等。
3、土建工程施工方案选择应有利于先后作业之间、土建与设备安装之间的协调均衡。在施工程序上,前期应以土建为主,安装配合预留、预埋,在施工中后期,应以安装为主,土建配合并为安装创造条件。
8.2.2 土石方开挖
1 应结合施工总布置和施工总进度作好整个工程的土石平衡,宜与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相结合。开挖土石方宜尽量利用,减少二次倒运,堆渣不应污染环境。
2 土石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分层厚度经综合研究确定。
3 开挖设备配套应考虑以下因素:
1)根据开挖出渣强度按设备额定生产力或工程实践的平均指标配置设备数量。
2)运输设备应与挖装设备匹配。
4出渣道路应根据开挖方式、施工进度、运输强度、渣场位置、车型和地形条件统一规划,力求不占建筑物部位,减少平面交叉。
8.2.3 地基处理及静压桩基础施工
1 地基处理应按照建(构)筑物对地基的要求,认真分析地基地质条件或基础建筑物结构,选择合理施工方案。
2 地面光伏发电工程在进行光伏支架基础混凝土垫层浇筑前,应清除浮渣、积水和杂物,必要时进行地基处理,地基基础承载力应满足设计图纸和文件要求。
3 BAPV工程在进行地基处理时,应根据屋顶结构形式和选定的支架形式选择合适的处理措施;屋顶地基处理以不影响原屋顶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为原则,同时应满足上部构件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支架施工过程中不应破坏屋面防水层,如根据设计要求不得不破坏原建筑物防水结构时,应根据原防水结构重新进行防水修复。
 4 静压桩式基础的施工应使就位的桩保持竖直,静压预制桩的桩头应安装钢桩帽。钢管外侧宜包裹土工膜,钢管内应通过填粒注浆防腐。桩的平面和垂直偏差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文件要求。
8.2.4 混凝土施工
1 混凝土施工方案选择应遵下列原则:
1)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养护和温度控制措施等各施工环节衔接合理;
2)施工工艺先进,设备配套合理,综合生产效率高;
3)运输过程的中转环节少,运距短,温度控制措施简易、可靠;
4)混凝土施工与预埋件埋设、电池安装和电器设备安装之间干扰少。
2 混凝土浇筑设备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1)能满足高峰时段浇筑强度要求;
2)混凝土宜直接入仓,当混凝土运距较远时,宜选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3) 不压浇筑工作面,或不因压面而延长浇筑工期。
3 混凝土施工方案宜通过比较选定。确定混凝土生产方式、运输起吊设备数量及其生产率、浇筑强度和整个浇筑工期等。
4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5 冬季混凝土施工应有保温措施。
8.2.5 支架安装
1 光伏支架应选择灵活可调,便于固定的成套产品,减少临场加工。
2 光伏支架按照不同的安装方式分为地面光伏发电工程、BAPV工程;应针对不同的系统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3 地面光伏发电工程支架通常分为固定支架、跟踪支架。支架安装应针对不同的支架型式及材料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4 地面光伏发电工程支架安装宜自下而上,成排安装。
5 BAPV工程支架安装应避免周围高大建筑物、树木等阴影遮挡。
6光伏支架安装方案选择宜选用调度灵活、使用效率高的安装设备;在阵列支架方位角、倾角和松紧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有调整的措施。
7 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宜在雨雪环境中作业。
2)支架的紧固度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中相关章节的要求。
3)组合式支架宜采用先组合框架后组合支撑及连接件的方式进行安装。
4)支架安装的垂直度和角度应满足设计图纸和文件要求:
5)跟踪式支架与基础之间应固定牢固、可靠。
6)聚光式跟踪系统的聚光镜宜在支架紧固完成后再安装,且应做好防护措施。
7)应在对基础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后再进行顶部预埋件与支架支腿的焊接。
8)支架的焊接工艺应满足设计要求,焊接部位应做防腐处理。
9)支架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与地网连接可靠,导通良好。
8 BAPV工程支架安装根据不同屋顶形式(彩钢瓦、混凝土浇筑等)应采取对应安装方式和施工方法:
  1)针对彩钢瓦屋顶,可选取结构合理,尺寸合适的夹具将光伏支架紧固在彩钢瓦上,或是将光伏支架直接固定在彩钢瓦下的钢梁上。
 2)针对混凝土屋顶,可选取浇筑水泥墩或是通过螺栓将光伏支架固定在屋顶。
 3)应对屋面的结构及防水层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宜在合适的位置进行部分支架预安装。
 9 在盐雾、寒冷、积雪等地区安装特殊支架时,应与支架生产厂家协商选择合适的支架材料,制定合理的安装施工方案。
8.2.6 砖砌体施工
1 光伏电站综合楼等建筑物墙体砌筑施工工艺流程一般为:施工准备-砖浇水-砂浆搅拌-砌墙-验收。
2 砂浆品种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值,任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8.2.7 暖通及给排水施工
1 暖通及给排水施工与土建结构、电气等专业施工存在交叉,要合理安排专业施工程序,解决各专业和专业工种在时间上的衔接,分系统编写施工方案。
2 施工中要充分注意预留和预埋的密切配合。对墙体预留套管应提前确认;设备基础及留孔,应复查核对,并且办理交接手续,合格后方可安装。
3 地埋的给排水管道应与道路或地上建筑物的施工统筹考虑,先地下再地上,管道回填后尽量避免二次开挖,管道埋设完毕应在地面做好标识。
4 地下给排水管道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防腐及防渗漏处理,并注意管道的流向与坡度。
8.3 设备安装
8.3.1 主要发电设备安装范围包括:光伏组件安装、直流汇流箱安装、直流配电柜安装、逆变器安装与调试、交流配电柜安装、各级变压器安装、二次系统设备安装、电缆敷设和防雷接地等。
8.3.2主要发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应遵守以下原则:
1 设备安装方案选择应能合理实现光伏发电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有利于缩短施工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减小辅助工程量及施工附加量。
2 施工强度和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资源投入力求均衡。
3 设备安装方案应有利于落实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要求。
4 设备安装方案应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5 所有设备安装均需满足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并按照其规定的施工方式与方法进行。
    8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电气设备外壳设置带电警示标志,高压设备应设置高压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区。
9应充分考虑特殊气象条件下的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应分别对雨季、高温、低温状态下的设备安装提出应急方案和措施。
( 前置为第一条)
8.3.3光伏组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光伏组件安装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光伏组件的结构强度和出厂功率进行抽样检测。
2 光伏组件安装前应组织人员对支架的结构强度、方位角、倾角和平整度进行检测。
3 根据光伏组件安装工期短、施工集中的特点,应自下而上,成排安装。
4 光伏组件安装完成后应组织施工人员检查光伏组件是否可靠固定于支架或连接件,并使用专业测量工具检测光伏阵列是否按照设计间距排列整齐。
5采用安装钳固定的光伏组件宜考虑不同施工季节的温差对锁紧力的影响。
6 BAPV工程中,应对光伏组件与建筑面层之间的安装空间和散热间隙进行清理,该间隙不得被施工材料或杂物填塞。
7 应在光伏阵列醒目位置设置带电警示标志。
8.3.4 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及交流配电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流汇流箱安装应在支架中间交验完成后进行。
2 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及交流配电柜安装应与支架安装、土建施工协调施工程序,合理安排安装进度,缩短安装工期。
3 交流配电柜安装电气管路埋设宜与高压配电室、中控室基础交叉配合施工。
8.3.5 逆变器与变压器的安装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逆变器与变压器安装应在其基础中间交验完成后进行。
2 逆变器与一次升压变压器的电气管路敷设及埋件安装宜与中控室及变压器基础混凝土交叉配合施工。
3 二次升压变压器的电气管路埋设及埋件安装宜与升压站及变压器基础混凝土交叉配合施工。
8.3.6 二次系统设备安装应遵循以下措施:
1 二次系统设备包括监控系统设备、直流屏、UPS、电能质量检测屏、光纤纵差保护、速断保护、远动屏、通讯柜、环境监测仪等设备。
2 二次系统设备宜与一次系统设备同时安装就位。
3 二次系统设备的电气管路敷设及设备基础预埋件安装宜与中控室基础混凝土交叉配合施工。
8.3.7 电缆敷设与防雷接地应遵循以下措施:
1电缆敷设可采用直埋、电缆沟、电缆桥架和电缆线槽等方式,应针对不同的安装形式安排劳动力,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2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分开排列,并满足最小间距要求。(原2删除)
3 电缆沟严禁作为其他管沟的排水通路。
4 薄膜电池组件与直流汇流箱每路输入端之间,当采用多路光伏组件串以正负母线方式预先汇成一路组串时,应制定极性保护方案。
5 同一位置进行电缆敷设和防雷接地埋设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8.3.8 设备调试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应对发电设备进行调试检查和系统联调。
2 主要发电设备安装完成后的调试检查内容应包括外观、光伏阵列各组串的开路电压和极性、各部件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系统各主要部件以及其他安全检查等。
3 主要发电设备调试检查宜遵循以下顺序:光伏组件组串-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逆变器-交流配电柜-跟踪系统-二次系统的顺序组织安排。
4 光伏组件的调试检查应遵循以下措施 :
1)应对光伏组件的表面进行清洗。
2)应对光伏组件的外观、绝缘电阻、组串功率等进行调试检查。
3)绝缘电阻测试应避免雨后进行。
4)光伏组件组串功率测试的时间应选择日照强度稳定、晴天太阳时12点前后一小时内进行 。
5应按照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逆变器-交流配电柜的顺序进行调试检查。
6 跟踪系统调试应遵循以下措施:
 1)应安排人员对跟踪系统的外观、平整度、跟踪性能以及安全保护等进行调试检查。
2)跟踪性能调试检查应选择晴天太阳时9点到15点进行。
3)安全保护调试检查应选择非工作气候条件下进行。
7 二次系统调试检查应遵守以下原则:
1)二次系统调试一般包括中置保护调试、远动调试、直流屏充放电、高低压柜动作调试、仪表调试、光纤纵差保护对调及通讯系统对调等。
2)二次系统调试应安排在土建装修基本完工后进行。
3)二次系统调试准备应按审核校对电气图纸、资料-核对继电保护整定值-编写调试方案-检查二次系统设备接地保护、电气保护等安全措施的顺序组织安排。
4)二次系统调试时,应做到人员清场。
8 应在主要发电设备调试检查完成后组织系统联合调试。
8.4 特殊施工措施
8.4.1特殊施工措施一般是指为以下特殊施工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
1 施工中发生设计未预见技术问题的项目;
2 有特殊施工质量要求的项目;
3 在冬、雨季等特殊恶劣气象条件中,需采取特殊技术、安全、环境措施的施工项目;
4 首次采用或带有试验性质的项目;
5 需采取特殊措施来缩短施工工期的项目。
8.4.2 如遇到上述特殊项目,应制订特殊施工措施。

9 施工交通运输
9.1 一般规定
9.1.1 施工交通运输可划分为站外交通运输和站内交通运输两部分。
9.1.2 施工交通运输的规划和设计应取得并分析下列资料:
1 由外部运至现场的各种物资的运输总量及其可能的运输方式;
2 分析不同运输方式下的日最大运输量及最大运输密度;
3 站内各加工区及主要堆放场的二次搬运总量、日最大运输量及日最大运输密度;
4 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明细表。
9.1.3 施工交通运输的规划和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 根据项目本期和规划容量,生产、施工和生活需要,建设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及发展规划,并结合场址自然条件和总平面布置,从近期出发考虑远景统筹规划;
2 结合光伏发电工程占地面积大、大型设备少、施工场地较分散等特点,优化道路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运输方式,使反向运输和二次搬运总量最少。
9.2 站外交通运输
9.2.1 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输方案宜采用公路运输案,必要时可论证铁路、水路运输方式或几种运输方式的组合。
9.2.2 线路运输能力应能满足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的运输要求,中转环节少,运输安全、可靠、及时。
9.2.3 进站道路应与临近主干道路相连接,连接宜短捷且方便行车,并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可用在适当的间隔距离增设错车道的方式降低道路宽度。
9.2.4 BAPV工程进站道路规划应结合原建(构)筑物周边现有道路合理选择运输设备,减少道路改造工程量。
9.3 站内交通运输
9.3.1 站内道路的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 施工临时道路宜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应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清洁,设置明显的路标,有循环干道或错车道;
2 路基承载能力、路面宽度等设计标准除根据道路等级确定外,尚应满足施工期主要车型和运行强度的要求;少数重、大件的运输,可采取临时措施解决;
3 最小转弯半径、最大坡度和最大横坡等技术指标应根据施工运输特性在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选用;
    4 应满足防洪排水要求。
9.3.2 施工临时道路应满足安全施工、调试要求,宜环形布置并形成路网,少占用工程用地。
9.3.3 升压站内道路应满足生产、运输、消防及环境卫生等要求。宜与升压站内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且呈环形布置,并与进站道路连接方便。

10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进场施工单位可依据《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1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设立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编制相应管理计划。
10.1.2 管理计划应根据工程特点有所侧重,并考虑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
10.1.3 现场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10.2 管理计划
10.2.1 质量管理计划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中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框架内编制。
10.2.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可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中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框架内编制。
10.2.3 环境管理计划可按照《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单位环境管理体系的框架内编制。》
10.3 管理计划实施
10.3.1 质量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
1 确定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处理、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汇流箱及配电柜安装、逆变器与变压器连接、电缆沟开挖及电缆敷设等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确定特殊施工过程及其质量监控点和控制参数;配备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图集和现场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提供各种材料、施工机具、检测设备等。
2 工程施工方案及各分项工程实施方案,应在向相关施工人员交底后施行。
3 工程质量人员应根据相关验收标准及规定,对土建、设备与电气安装等分项工程,基础开挖、基础浇筑、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等分部工程,基础处理、钢结构预埋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预验收;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应按照质量管理策划中所明确的过程控制参数设专人进行监控,并形成记录。
4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
5 应对光伏电池组件等各类设备、完成安装的方阵、完成各项调试的发电系统等进行标识,保证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控制和记录产品的唯一性。
10.3.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
1 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为现场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 工人上岗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培训记录。
3 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4 应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3.3 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
1 应根据项目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2 工人上岗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其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并建立培训记录。
3 按照环境检查制度进行环境因素的检查与监测,形成记录。
4 应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3.4 可根据季节、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变化,合理调整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确保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目标的实现。
10.4 监测与纠正措施
10.4.1 应按进度管理的要求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可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进度计划。
10.4.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以保证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和光伏、电气检测设备始终处于校验合格状态。
10.4.3 应按照工程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目标和指标,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等要求定期检查,纠正不合格或不符合项,制定纠正措施。
10.4.4 发生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或环境事故时,应按相应的事故处理规定执行,制定纠正措施将事故可能造成的风险降至最低。

11文明施工
11.1 一般规定
11.1.1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光伏工程自身特点,制订工程文明施工的总目标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11.1.2 文明施工宜结合施工模块式管理,实行区域责任制管理,明确划分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根据施工的进展适时进行调整。
11.2实施方案
11.2.1 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措施和方法,落实责任、职责。施工现场的道路、供水、供电、临建设施、防护措施等能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有针对性地使用安全警示牌。
11.2.2 在施工阶段,根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要求、消防法规及制定的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纠正、阻止违规、违章及野蛮作业。
11.2.3 责任部门应分析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推广文明施工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

对于高海拔地区输电线路建设工程工期应采用相应的高海拔系数k进行调整,k的取值参考下表:
1海拔高度调整系数表
海拔高度
k
2200~2500地区
1.10
2500~3000地区
1.15
3000~3500地区
1.20
3500~4000地区
1.30
4000以上地区
1.40

附录B 地区类别分类
根据我国地理及气候条件的差异,光伏发电工程工期定额实行分地区控制工期,地区类别分为Ⅰ、Ⅱ、Ⅲ、Ⅳ类。本报告以下以10MW光伏电站工程,35kv变电站为例,对Ⅰ类地区工期定额进行探讨,再根据调整系数对不同类别的地区工期定额进行计算。
2 施工地区分类表
地区
省、市、区名称
气象条件
类别
级别
每年日平均温度5℃及以下的天数
最大冻土深度(cm)
一般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重庆、广西、福建、海南。
94
40
寒冷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朔州以南)、河南、陕西(延安以南)、甘肃(武威以东)。
95~139
41~109
严寒
辽宁、吉林、黑龙江(哈尔滨以南)、宁夏、内蒙古(锡林郭勒市以南)、青海(格尔木以东)、新疆(克拉玛依以南)、西藏、甘肃、陕西(延安及以北)、山西(朔州及以北)
140~179
110189
酷寒
黑龙江(哈尔滨及以北)、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及以北)、青海(格尔木及以西)、新疆(克拉玛依及以北)
180
190
注:(1)西南地区(四川、云南、贵州)的工程如所在地为山区,施工场地特别狭窄,施工区域布置分散,或年降雨天数超过150天的,可核定为Ⅱ类地区;
2)Ⅰ类地区部分酷热地区,当每年的日最高气温越过37℃的天数在30天及以上时,可核定为Ⅱ地区;
3)特殊地区的核定分类应当由工期定额主管部门确定。
 
关键词: 发电工程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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