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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

2016年2月28日北京市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6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该交易使得电价从甘肃、青海到山东落地不超过0.4元,这将使得西北地区光伏电站整体电价大幅下滑。

为切实做好2024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与市场监管,进一步发挥厂网沟通协调机制作用,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4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河南工商业分时电价调整,11-14时为低谷时段

3月12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通知指出: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6—8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和8月的20:00至23:00;低

南方能源监管局完成首次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顺利完成首批次600余条数据的全量校核。

陕西113家售电公司被暂停交易资格

1月29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暂停部分售电公司在陕西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指出,经查,截止2023年12月底,共有113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以上未在陕西电力市场进行实际交易,其中99家已于2023年8月被暂停交易资格,新增 14家。经报请陕西省发改委同意,将对上述14家售电公司处以暂停陕西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并冻结其陕西电力交易平台登录账号。

75家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市!

据悉,1月2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拟对75家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公示的通知》显示,经核查,有75家售电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名单见附件),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拟对该75家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现就上述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反映。

1-12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66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同比提高0.61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428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

国家能源局: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交易 加强对电网垄断环节公平开放监管!

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12月22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着力强化能源安全保供监管,采取有力监管措施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地,加强对能源供需形势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和负荷侧参与系统调节作用。着力强化清洁能源发展监管,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监管机制,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公平接入电网,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交易,切实发挥调节性电源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作用。着力强化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建立健

能源局:围绕电力市场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管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围绕近两年电力市场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管。

浙江省印发《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10月25日。

1-8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733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948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作为一家勇担当、善作为的股权多元化平台型国有企业,围绕公司运营和电力业务合规两条主线,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四个体系,全面深化依法治企,扎实推进合规经营,保障企业稳健运行。

1-6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650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114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

统一电力市场“来袭”!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即将落地

据了解,前段时间国家能源局紧急发布《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指出: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牵头单位:法改司、市场监管司,参加单位: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稳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深化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尽快批复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京津冀区城电力市场,研究华中东四省(鄂豫湘赣)、东北、西北等区域电力市场方案,以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省间互济协同保障能力。

新疆公布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

6月2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详情如下:原文如下: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797号)和《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等政策要求,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工作,组织修编了《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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