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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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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到“十四五”末光伏装机2.19GW、风电0.146GW

11月9日,浙江金华市发改委发布《金华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体系初步形成,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64.1%,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

浙江玉环:2021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资金85.17万元

11月9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21年节能技改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其中2021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资金达到85.17万元。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20〕26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玉政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节能技改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资金拟兑现情况予以公示(企业名单见附件)。

浙江永嘉县:对接入浙江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补贴0.1元/千瓦时

11月1日,浙江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指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宣布废止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

10月27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废止《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的通知。

浙江嘉兴: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全力打造“光伏+工业”等应用场景

10月24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在农业农村领域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大力发展家庭屋顶光伏;在公共机构领域推行能耗限额管理,积极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节能示范作用。

浙江嘉兴光伏装机容量突破3GW

10月24日,浙江嘉兴人民政府发文称,党的十八大以来,嘉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水、大气环境改善方面持续发力,在节能减排中持续发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持续发力,推动嘉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扮靓美丽嘉兴绿色的生态底色。

10月18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议案的复函

浙江龙港市:分布式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

10月14日,浙江龙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2.6m。

浙江湖州市德清县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支持机制 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大力推广应用光伏发电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低碳转型、实现能耗双控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德清县围绕“四个聚焦”构建起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金融服务机制,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截至2021年末,全县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居民达到5865户、企业达到320家,装机总量达到66.84万千瓦,全辖金融机构为参与光伏发电的各类主体累计提供授信181.03亿元。

10月9日,苍南县发改局公开征求《苍南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县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9月28日,央企走进浙江山区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站)暨2022年温州市第三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集中签约活动举行。浙江平阳4个项目参加集中开工、5个项目参加集中签约,总投资超332亿元。

9月27日,浙江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将新增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不纳入区域能耗总量考核。对“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平衡下一年度重大制造业项目用能需求。在用能预算管理工作中,对企业新增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电量或通过绿证(绿电)交易获得的电量,在考核用能总量时可予以扣除。

9月22日,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印发《“光伏+工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开发区(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9月9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力争新增光伏装机35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工厂星级管理全覆盖,推动300家绿色工厂“提质升星”,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打造3个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园区。

8月18日,浙江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嵊泗十四五期间实现碳中和,积极创建“零碳岛”的建议,其中提到,进一步增强清洁可再生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适时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地热能集中供冷供热等绿色建筑的建设工程。利用地方资源禀赋研究多能互补、智能协同的清洁能源生态系统集成技术,减少或替代区域内化石能源、打造不同能源供应方案组成的“低碳岛”或“零碳岛”,推动传统能源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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