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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常见问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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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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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国家相关政策

1. 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发电?

答:指位于用户所在地附近,所生产的电能主要以用户自用 和就地利用为主,多余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发电基本不做电压等级和容量限制,但一般来说, 以 35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所发电力主要向上一级电网输送的,可参照公司常规电源进行电网接入管理和并 网服务。

2. 是否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

答:不是。

1) 光伏电站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2) 享受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3) 未纳入国家发电财政资金补贴目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国家财政发电补贴的首要条件?

答:一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制定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备 案;二是项目建成投产,完成并网验收、签订相关合同等工作。

4. 如何申请国家财政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补贴?

答:主要分三个步骤。

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完成并网验收并取得地市级或县区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审核意见后,向项目所在地供电 企业提出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项目申请;

2) 地市供电企业汇总供电区域内项目情况,报市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级电网公司。省级电 网公司汇总审核后报网公司,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3) 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

4) 海南省可结合当地行政管理设置参照执行。

5. 国家分布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是如何发放的?

答:主要有以下内容。

1) 中央财政根据电网公司年度预算,按季向电网公司拨付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

2) 省级电网公司收到总部拨付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后,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补贴资金划转至该项目所属 的地市供电企业,市供电企业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划转至该项目所属的县区供电企业;

3) 地市及区县供电企业负责审核确认相关信息,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办理转付补贴资金手续。

4) 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确实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根据财政部规定,针对可提供的发票类别,对原含税的补贴标准予以换算后相应支付补贴资金。

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在发票等付款手续完备且 收到上级单位拨付资金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补贴资金转 付手续。

6) 补贴资金应采用非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6.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对象?

答:已备案、建成投产且符合并网条件,完成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列入国家补助目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并网服务管理

8. 供电企业哪个部门受理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服务?

答:县区和地市供电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营业专窗统一 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各级营业窗口要在 2 个工作日内将资料送达地市级客户服务中心,再转给计划部 门。营业窗口对并网资料完整性、时效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计划部门对并网资料技术性进行审核。

9. 各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及并网服务的管理权限?

答:非分布式光伏项目和 35 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公司常规电源相关办法执行;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供电企业负责;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区供电企业负责。如同一项目存在多个不同电压等级并网的,按最高电压等级管理模式统一提供并网接入和并网服务。

10. 光伏发电的并网模式有几种?

答: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模式有所区别。

1) 集中式光伏电站发电电量全额上网,电网公司全额收购。

2)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源与电力用户要在同一场所,并网模式可有三种方式"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全部上网"。

3) 接入用户侧,且光伏电源与电力用户不在同一场所情况,宜接入公共电网。

11. 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电压一般确定原则?

答:分布式电源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

1) 8 千瓦及以下可接入 220 伏。

2) 8 千瓦以上的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接入380 伏及以上电压等级。

3) 最终并网电压等级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

4) 若高低两级电压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12. 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的基本资料?

答:各省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确有必要情况下适当增加资料。

1) 申请人与房屋产权人原则上要保持一致:申请人身份证、光伏项目建设地点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小区居民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2) 如需申请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量补贴的项目,在装表前需再提供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的备案资料。

13. 其他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的基本资料?

答:各省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确有必要情况下适当增加资料。

1) 项目业主法人申请:申请报告、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2) 非项目业主法人申请:项目业主法人委托办理证明、申请报告、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14. 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不同时,应如何受理?

答: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主体不同,引起供电营业范围调整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需再提供省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意见、项目业主与提供光伏建设用地单位合作协议(包括合同能源、屋顶租赁、安全责任协议、运行维护协议等)。

15. 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并网模式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几种?

答:有可能会存在三种售电关系。

1) 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是同一主体,供电范围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或用电客户建筑物)的红线内;

2) 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不是同一主体,供电范围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或用电客户建筑物)的红线内;

3) 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不是同一主体,供电范围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或用电客户建筑物)的红线外。

4) 前二种方式原则上属正常供电方式,第三种方式属引起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情况。

16.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时限和确认方式?

答:分 10(20)千伏和 380 伏及以下。

1) 10(20)千伏及以上项目,地市供电企业计划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营 业窗口在 1 个工作日内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 案确认单》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地市供电企业计划部门出具《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接入电网意见的函》,组织拟定《并网协议》,由营业窗口将《并网协议》送达项目业主。

2) 380 伏及以下项目,各县区供电企业营销部门组织接入方案的评审,在 4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项目业主确认方案即生效。县区供电企业营销部门组织拟定《并网协议》,由营业窗口将《并网协议》送达项目业主。

17.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主要有哪几部分?由谁负责投资建设?

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接入系统和发电系统本体两部 分;接入系统部分又包括公共电网接入部分和用户侧接入部分。公共电网接入部分由供电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为地市供电企业或县区供电企业;用户侧接入部分和发电系统本体由项目业主负责投资建设。

18. 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答:项目业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实施。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设计资质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施工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出台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19. 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电气设备进网条件?

答:高压电器设备应具有国家、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报告。低压电器设备应具有国家、行业规定的 3C 认证报告。并网逆变器还应具有国家、行业规定的检测认证报告。

20. 10(2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图纸审查的范围?

答:公共电网接入系统部分由供电企业负责委托设计并组织图纸审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用户侧接入和发电系统本体工程由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并组织图纸审查,各级供电企业营销和计划部门参与审查,审查通过后再进行施工。如项目发生变更的,供电企业应重新审查变更后的图纸,出具审查意见,项目通过可施工。

21. 10(2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图纸审查需什么内容?

答:设计资料应包括项目核准(或备案)复印件、设计资质复印件、接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及说明书、高压电器装置一、二次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继电保护、通讯自动化、计量方式和项目进度计划等。

2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的质量监督有何要求?

答:非居民家庭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根据发电系统本体工程建设情况,在工程建设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质量质检部门监督和签证。

23. 分布式光伏项目申请并网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接入系统和发电系统本体两部分工程已具备竣工条件,相关施工单位已按程序完成自检工作;二是 10(2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具备有资质电力质检部门出具的项目检验合格证。

24. 供电企业哪个部门受理分布式光伏并网验收服务?

答:各所属供电企业营业窗口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验收申请。

25. 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网验收的基本资料?

答:申请并网竣工查验报告、建设单位竣工报告、安装单位和试验单位资质证明等。

26. 其他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的基本资料?

答:申请并网竣工查验报告、建设单位竣工报告、安装单位和试验单位资质证明、质检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并网启动方案、项目运行人员名单等。

27. 并网验收的工作时限是多少?如何体现并网验收的结果?

答:受理项目业主并网竣工查验申请后,各级营销部门在 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并网验收,在 3 个工作日向项目业主出具《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并注明验收是否通过。对验收不通过的,供电企业要出具整改意见,一次性将要整改的内容加以说明,整改完毕后,再组织验收。

28. 是否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都要进行并网调试?并网调试的依据和方法主要是什么?

答: 10(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进行并网调试。

项目业主按供电企业《启动并网管理细则》要求编制启动方案,经业主审核签证后提交地市供电企业,地市供电企业审核后,与项目业主商定启动日期后按启动方案步骤进行并网调试。

29. 如何确定正式并网的时间?

答:一般来说 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装表并网当日既正式并网;10(2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并网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商业并网运行,供电企业发函与项目业主确认并网日期和时间。


三、计量装置安装方面

30. 分布式光伏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和数量?

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时,需在并网接入处和发电侧同时设置计量点。并网计量点应设置在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产权分界处,分布式光伏电源发电侧应尽量集中,各个集中发电点设置一个计量点。

3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量装置安装时限和安装部门?

答:并网验收通过后,各级营销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安排安装计量装置,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级计量中心负责,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县(区)营业单位负责。

3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要求?

答: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的要求。

3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计量表技术规范?

答:分布式光伏电能计量表应符合公司相关电能表技术规范,应具备双向计量、分时计量、电量冻结等功能、支持载波、RS485、无线多种通信方式、适应不同使用环境下数据

采集需求。

四、相关合同和协议

34. 分布式光伏发电客户如何建立档案?

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按发电户独立建立纸质和电子化档案,开展相应的购售电和发电电量补贴管理。

3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与供电企业须签订那些合同和协议?签订的时间有何要求?

答:10(2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供电企业与项目业主须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供电企业与项目业主须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在接入系统工程设计之前完成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在装表之前完成签订。

36. 分布式光伏《购售电合同》有效期是多长?到期后如何续期?

答:《购售电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有效期限。

37.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抄录周期?

答:供电企业按客户的正常抄表周期,抄录确认上、下网电量时,同时抄录确认发电电量。

38.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下网电量和发电电量抄核收的过程?

答:电网企业按抄表周期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下网和发电侧电量抄录、并与客户进行确认。上、下网电量分别计量、分开结算,不直接抵扣,并出具相应的电量、电费结算单。上网电量按国家相关规定全额结算,下网电量按核定的售电电价收取电费。如用户是实行居民梯电价的,电网企业按下网电量核定客户的阶梯电价,自发自用电量部分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

39.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哪部分计入客户节能电量?

答:自发自用量部分计入用户节能量。

五、相关费用方面

40. 供电企业提供哪些免费的并网服务内容?

答:供电企业免费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并网受理、接入系统方案核准、合同和协议签署、查验、安装电表等全过程服务。为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费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咨询。

41. 分布式光伏系统备用容量费是否免受?

答: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受系统备用费。

42. 接入系统引起的公共配网的改造由谁投资?

答: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4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点和发电侧计量装置由谁投资?

答:供电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接入点和发电侧计量装置。

六、其他注意事项

44.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通信自动化有何要求?

答:10(2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与供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供电企业会对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远程监控,此类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通信设备型号必须与电网侧通信设备型号一致,通信自动化方案以及通信设备型号要在接入系统方案中进行明确,完整上传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运行信息。

45. 光伏发电电能质量要求有特殊要求吗?项目业主需采取什么措施?

答:10(2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应在光伏系统并网接入点或公共电网连接处装设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实时监测光伏系统电能质量参数。相关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间谐波等电能质量指标应满足 GB/T12325、GB/T12326、GB/T14549、GB/T15543 、GB/T24337 等国标要求。

46. 分布式发电系统运维要求是什么?

答:除居民家庭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外,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均需按要求在人员、运维管理上有固定的安排。运维人员资质要求:分布式发电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资质要求和能力要求(详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 15 号令))。运行维护管理要求:与供电企业建立调度关系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启停应符合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要求。项目业主应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制定运行规程、编制典型操作票、完善现场并网设备的命名、加强值班电工培训。供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和运维检修,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并网设备应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达不到要求的部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47.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遵循什么供用电秩序管理要求?

答:供电企业、项目业主、电力用户应严格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未经供电企业同意,不得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 其他电源私自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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