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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要点(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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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市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规模化良性发展的需要,提升市场对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安全及质量的重视和认识,我会参照相关标准规范,经广泛征集会员单位、相关专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制定了《杭州市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要点(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认真把控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规范性和质量安全。

附件:《杭州市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要点(试行)》

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
2017年04月20日

      杭州市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要点(试行)

为推进杭州市既有工业厂房有序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特制定本评估要点。

一、建筑环境评估

工业厂房建筑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合光伏发电项目开发。

1.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

2.违章建筑;

3.临时建筑;

4.厂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

5.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

6.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建筑物自身或周围环境存在大量粉尘、高温和腐蚀气体等影响组件发电量的建筑;

7.屋面整体朝阴或周边有大面积遮光障碍物影响组件接收阳光的建筑。

二、屋面承重安全性评估

1.混凝土屋面为可上人屋面,或建筑已使用年限在25年以内的,基本能够满足光伏发电系统的承重要求,但应经有资质的设计院结构复核并确认符合结构安全性要求方可使用。

2.金属屋面(通常采用彩钢瓦,下同)建筑须经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结构复核计算,确认结构安全后方可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利用,在设计时已考虑光伏发电系统荷载的情况除外。

3.金属屋面安装进行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前,应检查是否存在漏水、损坏、大面积分布的锈蚀等现象。屋面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应检查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屋顶补漏、房梁与檩条加固等;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应根据屋面锈蚀情况,检查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屋面修复或更换。

4.金属屋面使用年限较长需要更换的,宜采用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系统,由光伏组件作为屋顶构件直接替换彩钢瓦。

三、项目经济性评估

1.项目经济性估算方式。

项目经济性评估应综合考虑屋顶可利用面积、业主日间用电负荷和厂区变压器容量,以及项目投资模式和地方补贴政策。在杭州地区,通常每1000平米的金属屋面,以平铺方式约可安装光伏系统100kW,每年发电量能达到100000kWh。

2.常见投资模式。常见投资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业主自投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专业投资机构在工厂屋顶建设光伏系统,适合于面积较大的屋顶(通常5000平米以上),其中按光伏电量上网方式又可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类型,前者由投资方以工业用电价格为基础向工厂业主提供自用电量的电费折扣,后者由投资方向工厂业主支付一定的屋顶租金。业主自投模式是由工厂业主在自己的屋顶上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和上网出售电量的收益均归业主所有。

3. 用户消纳能力评估。通常情况下,自发自用比例在70%以上的系统,宜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结算方式;如工厂业主白天时间段的用电能力低于项目发电能力的50%,宜采用“全额上网”结算方式。

4.并网消纳能力评估。对于上网售电给电网公司的系统,配套变压器容量应与光伏系统装机规模相匹配。

四、本要点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004-2016《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编写。可供实际使用的《排摸表》见附录。

五、本要点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 既有建筑屋顶资源光伏利用排摸信息登记表

FR: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